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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纸巾存放处。)
我叫柳娘,从前么,又不叫这个名字。
班主说,他是赶车路上捡到我的,那一年雪天来的格外早,大雪纷飞,人畜艰难。
他行到郊外河边,听到婴孩的哭声,便让人给我捡了回来。
班主带着很多孩子,有的是他捡的,有的是他买来的。后来他来到钱塘,杂耍班赚了一些钱财,他便买了一处院子,供我们同门十几人居住,练功,四处卖艺。
我记事时,名叫金碗,不叫甚么柳娘,同门里从金锅碗瓢盆梅兰竹菊一应俱全。
概因捡到我那一年班主的生意不错,才给我起了个这么俗气的名字。
许是和碗有缘,三岁时开始练功,我被班主挑中,跟着同门师姐学顶碗。此后行走坐卧,去哪都要带着一只碗。
“你给我记住咯,这碗是你吃饭的家伙,丢了碗就是丢了命!”
班主手里拿着藤条,日复一日地催促我们练功。
到我七岁时,便可以上场了,我年纪小,人又生的好看,百姓们都爱看,说我像个画上的娃娃,怎么这么可怜。
因我每次出场都能给班主赚不少钱,他很是喜欢我,有时候会在一众同门面前给我买饴糖吃,将我抱在他怀中,对其他人道:“我疼金碗,她是个可人疼的,你们别羡慕她,你们没她这么好的命,长的好看就能让人舍得从荷包里掏子出来。”
“想要赚钱,吃饱肚子,你们得更努力地练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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