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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来巴黎旅游,他就被古董店里的一个公文包深深吸引,「真不错,你喜欢吗?」女友问男人。她见男人喜欢,女友毫不犹豫的买下了他看似是一只破旧的皮包,却不料在未来的某一天成就了男人。
回国后的男人依旧投身到创作中,尽管他埋头苦干,孜孜不倦,但寄出去的稿件全部石沉大海。迫于生活的压力,他不得不来找父亲借钱生活。虽然父亲慷慨,但他也警告小雄,这是最后一次让这个认不清现实的儿子赶紧去找份养活自己的工作。
小雄深信他一定能在文学界闯出一番天地,于是他在一家大出版社找了一份工作,一边打点关系一边继续写作。跟了他三年的女友坚信自己的男友一定能混出名堂,所以一直陪在小雄的身边,不离不弃。
直到这天,小雄在收拾稿件时,才在买回来的包里发现了一样东西,看着那满是文字的书皮,这仿佛是一份小说的手稿,打开一看,里面精湛的文笔立刻吸引了小雄的注意。
花了两天时间,他终于将这份手稿看完。可高兴的同时,他也暗自伤神,因为以他的能力,根本写不出这般优秀的稿件。
从此,他便对那份来历不明的稿件念念不忘,就连跟朋友聚餐时,他也心不在焉。终于,在道德和名利面前,他选择了后者。
在凌晨三点钟,他将那份手稿原字未改的敲进自己电脑,第二天就引来了女友的赞美。原来她被稿件中的故事深深打动,她懊悔跟小雄相处了这么多年,竟然不知道男友的才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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