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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语歌坛、甚至世界歌坛没落就有“翻唱逼死原唱”这种现象的原因。
特别是那些没背景、灵感爆炸写出一首好歌的草根,他们很多时候都保不住自己歌曲的翻唱权,然后就被上演了一出“翻唱比原唱红”的尴尬境地。
齐洛签约的是星海唱片,还展现出超绝的天赋,星海唱片肯定会在这一块把他保护得很好。
但大公司也会出现力有未逮的时候。
比如说祝宪海的运营团队只是想做宣发、顺便报复一下星海唱片这几天对他们的报复。
不料。
这一条微博引发了一群圈内人的下场。
窦晋琛:“只要不用在商业盈利上面,个人认为发布翻唱版本并不应该受到限制。”
刘义庭:“商演不唱、上综艺也不唱、在各种舞台更不会唱,只是出于喜爱录制自己的版本,我觉得还是可以接受的。”
林林诗诺:“呵呵,制作自己的翻唱版本,说的是不谋取商业利益,但发布到各大平台还不是为了圈粉?”
张毅涵:“我个人还是觉得必须获得授权,当然,如果是普通听众就可以接受。”
一开始表态的是签约蓝田娱乐的窦晋琛和刘义庭,两人都是一线歌手,后者还是号称“创作才子”的、留学归来的声乐高材生。
再接着是林诗诺、张毅涵出来为齐洛说话,他们是星海唱片一系。
最后就是……
“不拿去赚钱的翻唱,那就是私下的娱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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